以借“名字”买房引发纠纷,购房者需要谨慎

搜狐焦点汉中 2018-03-14 09:52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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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前,一起围绕住房权属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。据媒体公开报道,2008年王先生因不具备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条件,就借用妹妹王女士的名义在珠海购买了一处房产,买卖合同和房产证均为王女士名字。2014年,王先生要求妹妹王女士将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,遭到了王女士拒绝,两人协商未果,寻求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
话题1

借“名”买房引纠纷

购房者需谨慎

不久前,一起围绕住房权属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。据媒体公开报道,2008年王先生因不具备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条件,就借用妹妹王女士的名义在珠海购买了一处房产,买卖合同和房产证均为王女士名字。2014年,王先生要求妹妹王女士将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,遭到了王女士拒绝,两人协商未果,寻求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
最终,珠海香洲法院认定王先生为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实际使用人,判决确认涉案房子的所有权人为王先生,待王先生还清贷款,注销银行对涉案房产的抵押权后三十天内,王女士需协助将涉案房产过户至王先生名下。

点评:在楼市交易中,会出现部分购房者难以满足限购政策、贷款政策的要求的情况。尤其是在去年中山出台限购政策后,非本地户籍购房者需要提供半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,同时银行贷款按揭政策也进一步收紧,对于购房者的信用资质要求审核更为严格。

在此背景下,部分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会选择借用他人名字或资格购房,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做好权责约定,或者出现房价大幅波动的情况,在利益驱使下就很可能出现权属纠纷。

因此,购房者首先应尽量避免上述情况发生。如果确需借用亲友名义购房,一定要谨慎处理,较好提前约定房屋权属并找第三方公证,同时保存好双方资金来往的证明,遇到权属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,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话题2

旧楼加装电梯

能否让旧小区

焕发“第二春”

近日,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:“有序推进‘城中村’、老旧小区改造,完善配套设施,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。”对于中山而言,旧楼加装电梯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话题。

在今年中山“两会”期间,中山市政协委员、中山经济研究院院长梁士伦提交了《依托国家电梯产业基地优势打造旧楼加装电梯示范城市》的提案,希望以旧楼加装电梯为突破口,改善旧小区的居住环境。

点评:在中山市中心城区,包括石岐区、东区、西区在内,分布着大片楼梯房住宅小区,如柏苑社区、竹苑小区、莲峰新村、天明花园等,这些旧小区多建成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,在当时是中山首批现代化住宅小区。然而,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,经济条件好的居民纷纷搬到新建的电梯房。住在这些楼梯房旧小区的多为老年人、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以及临时租住的外来务工人群。通过旧楼加装电梯可以改善这些小区的居住环境,尤其是对于老年人群体,这些旧小区或可焕发“第二春”。(中国经济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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